各系:
根据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,学生(不含合作办学和“3+2”专业)须完成4门综合素质模块课程(又称“公共选修课”,简称“公选课”)的学习任务,方能毕业。
请各系通知本系2010级和2011级没有完成4门公选课学习任务的学生,按本通知要求选课。没有选够4门公共选修课的学生,现在进行补选,具体事宜如下。
1、2010级学生已无法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,请各系参照附件1《2010级学生2013-2014学年第1学期需补选公选课的情况表》,通知表中本系学生按照附件2《2013-2014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设情况表》所列课程信息选课(需选多门课程的学生要避免上课时间冲突),各系统一填写好附件3《2010级2013-2014学年第1学期学生所选公选课汇总表》并经主任签字盖章后,于2013年10月14日中午11点前送交教务处,过期不再补选。
2、2011级学生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行选课,选课时间与2012级学生第二次选课时间相同(即2013年10月9日中午13:00至10月12日下午18:00)。本次选课是2011级学生的最后一次选课机会,请按照附件4《2011级学生2013-2014学年第1学期需补选公选课的情况表》通知到每一位学生,过期不再补选。
附件1:2010级学生2013-2014学年第1学期需补选公选课的情况表.xls
附件2:2013-2014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设情况表.xls
附件3:2010级2013-2014学年第1学期学生所选公选课汇总表.xls
附件4:2011级学生2013-2014学年第1学期需补选公选课的情况表.xls
教务处
2013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