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(总)支部:
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,提高党员发展质量,现就2013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党的基本知识,以党的章程、党的十八大报告为重点学习内容;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素养;形势与政策。
二、工作安排
1.各系(学院、校区)分党校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、培训、教育和管理。
2.各系(学院、校区)分党校要严格按照要求,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,认真落实培训内容,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党性修养。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(电子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档)于10月18日前报送组织部审查。培训计划包括参加培训的学生名单、培训内容、主讲人、时间安排等,培训时间不少于25学时。
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要在11月4日前结束,11月5日统一进行结业考试。11月8日前报送分党校结业考试成绩及下半年发展对象人员名单(电子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档)至组织部办公室。
3.校党校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,培训时间初步定于11月中下旬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教工发展对象名单、现实表现材料于10月24日前报组织部办公室,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档。
2.各党(总)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并将负责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(电子档和纸质档)在10月18日前报组织部办公室。
3.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简表、预备党员转正基本情况简表等相关表格可从组织部网站下载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党(总)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,认真做好党员的发展工作,严肃培训纪律,完善党员发展材料,及时更新党务信息系统,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、信息化水平。
2.各党(总)支部要加大公开力度,采取适当形式将入党积极分子名单、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,接受师生监督。
3.各党(总)支部要努力创造条件,充分调动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工作积极性,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。
附件:f733d477-7320-43f9-9372-c50fa6192d6e.doc